判斷石英砂過濾器的濾料是否需要更換,需結合濾料的物理狀態、過濾性能及運行參數綜合判斷,以下是具體的判斷依據和方法:
一、基于過濾性能的直接判斷(核心依據)
濾料的核心功能是截留雜質,若過濾效果持續惡化且無法通過反洗恢復,說明濾料已失去效用:
出水水質長期不達標
經規范反洗(如調整反洗強度、延長反洗時間、增加氣洗步驟)后,出水濁度仍持續超過1NTU(設計標準通常≤1NTU),或懸浮物(SS)>5mg/L,且排除預處理失效(如原水濁度驟升)、設備故障(如布水不均)等因素,說明濾料吸附能力飽和或表面孔隙被不可逆堵塞(如有機物黏附、結垢)。
示例:原水濁度穩定在10NTU,過濾器出水濁度從正常的0.5NTU逐漸升至2.5NTU,反洗后僅短暫降至1.8NTU,且持續1周以上,需考慮更換濾料。
過濾周期大幅縮短
正常情況下,過濾器的運行周期(兩次反洗間隔)應穩定在設計范圍(如8-24小時)。若周期縮短至原設計的1/3以下(如從12小時縮至3小時),且反洗后壓差仍快速上升(如2小時內ΔP從0.05MPa 升至0.15MPa),說明濾料截留能力下降(如孔隙被堵塞、濾料顆粒磨損變細導致比表面積減?。?,無法有效容納雜質。
二、基于濾料物理狀態的直觀判斷
通過觀察濾料的外觀和結構變化,判斷其是否失去過濾活性:
濾料磨損與粉化
取表層和中層濾料(各約50g),用手搓捻:若出現大量細粉(搓后掌心殘留明顯粉塵),或濾料顆粒破碎率超過30%(100顆中30顆以上呈碎渣狀),說明濾料因長期反洗摩擦、水流沖擊已嚴重磨損,粒徑變小導致濾層孔隙率下降,過濾阻力增大,且細粉易隨出水進入后續系統,需更換。
對比新濾料:若濾料平均粒徑較初始值減小20%以上(如原粒徑0.8-1.2mm,現多數為0.5-0.7mm),即使出水暫時達標,也需提前更換(避免短期內快速失效)。
濾料板結或黏連
打開過濾器人孔觀察:濾層表面或內部出現堅硬結塊(厚度>10cm),反洗時無法通過水流或氣流打散,或濾料顆粒間被黏性物質(如藻類、有機物、鐵錳氧化物)黏連,形成“泥餅”狀結構,導致濾層透水性差、反洗無效,需強制更換(局部板結可剔除后補充新料,大面積板結則需整體更換)。
濾料污染或異色
正常石英砂應為無色/乳白色,若濾料出現明顯變色(如黃褐色、黑色),且經酸洗(5%鹽酸浸泡2 小時)或堿洗(3%NaOH浸泡2小時)后仍無法恢復原色,說明被重金屬(如鐵、錳)、有機物或微生物深度污染,吸附位點完全被占據,過濾功能失效,必須更換。
三、基于運行時間與損耗的經驗判斷
常規更換周期
普通原水(濁度≤50NTU,無明顯油污、有機物):石英砂濾料的正常使用壽命為1-2年,若運行環境良好(如預處理完善、反洗規范),可延長至2-3年;
惡劣原水(濁度>100NTU,或含油、高有機物、高硬度):濾料易污染、磨損,壽命縮短至6-12個月,需提前檢查更換。
濾料填充量不足
設計濾層厚度(如1.2m)是保證過濾效果的基礎,若因反洗流失、磨損等導致濾層厚度減少10%以上(如僅剩1.0m以下),且補充同規格濾料后仍無法維持過濾周期(如補充后1個月內再次出現周期縮短),說明殘留濾料已失效,需整體更換。
四、輔助判斷方法
小試驗證:取待檢測濾料500g,用清水沖洗后裝入小型過濾柱,以原水相同流速過濾,若出水濁度>1NTU,且反洗后仍無改善,證明濾料已失去過濾能力;
對比新濾料性能:在相同運行條件下,用新濾料替換部分舊濾料后,若過濾周期延長30%以上、出水濁度下降50%以上,說明舊濾料已顯著劣化,需全部更換。
總結
判斷石英砂濾料是否更換的核心原則:“性能不達標、物理狀態不可逆惡化、經濟修復成本高于更換成本”。實際操作中,需結合出水水質、運行參數、濾料外觀及使用年限綜合評估,避免過早更換造成浪費,或延遲更換導致系統效率下降、后續設備污染(如RO膜堵塞)。